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四川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四川省政府于2013年开始设立“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四川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受理拟来四川农业大学学习或正在四川农业大学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对该项奖学金的申请。
一、申请时间:
在线申请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5月1日
二、学生类别:
用于奖励正在申请或已在四川农业大学学习的外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就读时间在一学年及以上的长期进修生中的优秀学生。从确定获奖学年起,除因中途取消获奖资格外,每学年经考核合格,均可获得奖学金,直至结束在校学业。
三、奖学金期限
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本科生学制4学年,硕士研究生学制3学年,博士研究生学制3学年,语言学习生和专业进修生1-2年。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四、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学业成绩优秀;
3.未享受其他中国政府性奖学金。
4.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3)申请攻读本科学位者,须高中毕业,年龄不超过30岁;
(4)申请专业进修的学生,应根据所申请进修课程的层次和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语言水平(汉语或英语),年龄不超过45岁;
(5)申请汉语言学习的学生,须高中毕业,年龄不超过45岁。
5. 语言要求:
(1)学习中文学历项目的本科生需通过HSK 4,硕士生及博士生需通过HSK 5;
(2)学习英文学历项目的本科生需达到IELTS 5.5分或TOEFL 60分以上,硕士生及博士生需达到IELTS 6.0分或TOEFL 70分以上。
五、奖励标准及注意事项
1.奖励标准
(1)学历项目。博士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奖学金每人每年25000元,本科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0元。此外,每月可获得由四川农业大学额外提供的生活费补助,博士生2000元/月,硕士生1700元/月,本科生1400元/月。
(2)非学历项目。专业进修和汉语言学习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1000元。
2.注意事项
(1)留学生必须全额交纳学费、医疗保险费、教材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后,方可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按月领取生活费补助。
(2)奖学金需逐年申请,留学生每学年末参加奖学金年度考评,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供在校生用),于每年6月15日至30日之间连同成绩单、导师证明函及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四川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审查合格者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及每月生活补助。
六、申请办法:
申请者登陆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网页http://ghc.sicau.edu.cn/?p=40,仔细阅读《四川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54.15.22/,在线填写奖学金申请信息,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四川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地址见联系方式)。
七、录取及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结果将在6月15日前通知申请人。
八、奖学金管理细则(节选)
1.四川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评审。
2.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缴费等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经被录取但确实因故不能入学的奖学金生,其入学资格可保留一年,但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
3.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4.奖学金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奖学金期限不予延长。
5.奖学金生因患疾病或者其他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6.每学期开学之初,奖学金生须按时至所在院所报到注册后,方可领取每月生活费补助。
7.新生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补助;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补助。
8.毕业生的生活费补助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
9.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生活费补助自次月起停发。
10.学校规定的假期内生活费补助照常发放。
11.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旷课、离校或失联,时间超过十天者,停发生活费补助。
12.本实施细则由四川农业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四川农业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第一综合行政楼606室
邮编:611130
电话:+86-28-86293221,+86-835-2882969
电子邮箱:iso@si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