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如在中国境内使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摩托车
(1)须取得摩托车驾驶执照;
(2)须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牌照,所需材料如下: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辖区派出所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 摩托车相关材料:购车发票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车辆一致性证书、交通强制保险副本原件、车辆购置附加税副本原件;
● 费用:500元左右。
2.电动摩托车
(1)须购买合格电动摩托车,标准如下:
● 最高车速≦20km/h;
● 电器系统不得具有可调节最高车速的功能;
● 具有超速自动断电功能的限速装置,且必须固封;
● 空车质量≦40kg(不含电池)且整车质量≦55kg(含电池);
● 电动机功率≦300W;
●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V;
● 具有脚踏行驶能力;
● 轮胎宽度≦66mm;
● 前后轮中心距≦1200mm;
● 装饰宽度≦500mm。
(2)经检查合格后,须到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电动摩托车牌照,所需材料如下: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辖区派出所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 电动摩托车相关材料:购车发票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 费用:30元。
留学生如无证驾驶摩托车或骑行无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被查处或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保险不予赔偿。